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热点问题答记者问。个人所得税怎么改?房地产税如何征?你关心的这些问题,财政部都给出了最新回应!一起来看。
1、提高个税起征点有何工作计划?
史耀斌:将启动个税修法,增加专项扣除,重点是教育、大病医疗
我们将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
一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样提高起征点,我们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并且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建议。
二是增加了专项扣除,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我们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我们会将一些劳动性的所得,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劳动性的所得,首先把它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
2、房地产税征收实施时间和征税对象范围?
史耀斌:正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房地产税有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
一是都会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二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对一些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
三是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
四是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非常复杂,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
我们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还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