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调整

根据厦门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国土房〔2014〕312号)精神,自2014年8月15日起,厦门市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两项标准,较旧政减少住房交易价格标准(之前,岛内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岛外单套总价220万元以下);二是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 ...Read More>>